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市监处罚〔2023〕277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永强宏源五金电料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228L410633429

工商注册号11022860031564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张**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份左右从刘杰(查无下落)处购进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购进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V 300/500V 450/750V 2×1.5mm 2 、3×2.5mm 2 、2×1mm 2 、2×0.5mm 2 ]分别是3卷、2卷、2卷、2卷,购进价格分别是130元/卷、320元/卷、95元/卷、120元/卷,销售价格分别是140元/卷、350元/卷、120元/卷、95元/卷,其中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V 300/500V 450/750V 2×1.5mm 2 ]售出1卷给消费者,另外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V 300/500V 450/750V 2×1.5mm 2 、3×2.5mm 2 、2×1mm 2 、2×0.5mm 2 ]各1卷(共4卷)售给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抽查抽样人员,各剩余1卷(共4卷)为抽查抽样备用样品;购进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规格型号:ZR-RVV 300/500V 450/750V 2×0.5mm 2 ]2卷,购进价格是80元/卷,销售价格是95元/卷,其中1卷售给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抽查抽样人员,剩余1卷为抽查抽样备用样品;2023年6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进行抽查,经抽样检验,上述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样备用样品各剩余1卷(共5卷),已被我局执法人员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售出上述不合格产品总共6卷,货值金额为1740元,获利9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3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0元;3、没收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规格型号:ZR-RVV 300/500V 450/750V 2×1.5mm 2 、3×2.5mm 2 、2×1mm 2 、2×0.5mm 2 4卷、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规格型号:ZR-RVV 300/500V 450/750V 2×0.5mm 2 1卷。罚款:3500元;1、罚款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2、没收违法所得9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8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1-16

处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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